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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常宁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2城区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及符合城区初中招生条件的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可填报四个志愿。第一志愿在“常宁一中初中部(寄宿制)、常宁二中初中部(寄宿制)”两所公办初中任选一所;第二志愿在“合江中学、培元中学”任选一所;第三志愿在城区民办初中学校任选一所;第四志愿在“常宁七中、常宁八中、兰江中学”任选一所。按一、二、三志愿先后顺序“计划到校、自愿报名、超员摇号、免试入学”的方式录取,如果第一、二、三志愿都未录取,即由招生平台按第四志愿自动录取。

据本人意愿也可放弃一、二、三志愿或只从一、二、三志愿中选填一个志愿,如果一、二、三志愿都未填或未被录取就按第四志愿录取,如果第四志愿也未填报,就视为放弃城区初中录取。

3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明珠学校、尚宇学校、卓立学校、东方学校、源江学校)实行小学部直升与超员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未超过初中部招生计划,有直升意愿且报名的学生全部录取;若初中部学位不能满足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入学需求,有直升意愿且报名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若初中部招收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后学位仍有空余,可接受符合该校招生条件的区域内学生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报名空余学位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愿在本校直升初中的,只能填第三志愿,填报确认后其他志愿都不能填报。

四、招生计划

根据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的申报、学校办学条件及其上年实际招生人数等情况综合考虑,下达2024年城区初中招生计划共计7700人。具体到校计划如下:

1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4710人

常宁一中初中部(寄宿制):440人

常宁二中初中部(寄宿制):440人

常宁七中:935人         常宁八中:935人

合江中学:495人         培元中学:1210人   

兰江中学:255人

2城区民办初中招生计划:2990人

湘南实验中学:495人     泉峰中学:660人

明珠学校:385人         尚宇学校:440人

卓立学校:440人         润东学校:440人 

东方学校:90人          源江学校:40人

五、招生流程

(一)招生报名

7月10日-7月16日,凡符合市城区公、民办初中招生条件的城区及非城区小学毕业生统一扫“常宁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二维码(如下图一),或在湖南省“一件事一次办”入学一件事主题服务平台扫二维码(如下图二)或在湘易办APP实名注册用户并登录,选择行政区划“衡阳”,进入常宁市招生平台汇聚,选择常宁市义务教育新生报名系统进行申报。城区小学毕业生进入平台输入身份证号码可直接填报志愿;非城区小学毕业生按具备招生对象“2”的报名条件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才能报名成功,严禁填报虚假错误信息。

图一                                             图二

 

 

(二)资格审查

17月17-18日,对公、民办初中的报名进行审查,核定考生报名信息(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学籍号、毕业学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

27月22日,公布公、民办初中报名结果。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数的报名名单全部录取,剩余的计划用于调剂志愿录取。

(三)招生录取

17月23日,市中招办组织公、民办初中微机派位;7月23日,公布公、民办学校录取结果。

2. 7月24日-7月29日,被录取的学生到相应招生学校办理录取手续,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 7月30—8月2日,微机派位未被公、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填报志愿及划片由录取平台自动录取到其他公办初中就读,完成新生录取审批手续,下发录取通知书。

(四)新生注册

按省市学籍管理系统的要求时间,完成新生注册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邹雄杰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立明、市人大副主任唐高峰、市政府副市长曹阳、市政协副主席张静扬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学校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尤其是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要通力协作,由主管教育工作的负责人为组长,下设工作小组、监督小组,确保今年的招生工作公平、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初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规范组织实施。按照省人民政府“一件事一次办”要求,各校应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小升初工作,凡未经平台录取的新生,不予注册学籍。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规范完善小学毕业生电子信息,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小升初学生登记及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三)严控招生计划。所有初中学校必须认真执行招生计划,严控大班额,杜绝超大班额出现。所有城区民办初中学校必须在符合城区招生对象内招生及补录,任何民办初中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及补录。违规招生对象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禁任何学校或培训机构举行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文化考试,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严禁用金钱、礼物等招揽、买卖生源;严禁初中学校分快慢班、特长班、特色班、实验班等。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严肃追责。

(五)严格工作程序。所有招生学校必须坚持先审批后录取的原则。初中招生录取手续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集中办理。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录取审批手续。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微机派位工作,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公证、新闻媒体、家长代表等对微机派位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未完成录取审批手续,任何学校不得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经过统一平台,未经审批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如违反规定,所有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并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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