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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常宁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做好衡阳市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订2024年常宁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公、民同招原则。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报名、统一时间、统一录取”的原则,民办初中与公办初中同步招生。具体方式如下:

1公办初中。

①常宁一中初中部(寄宿制)、常宁二中初中部(寄宿制)、合江中学、培元中学按照“计划到校、自愿报名、超员派位、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

②七中、八中、兰江中学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

2民办初中。采取政府差额购买学位,按照“计划到校、自愿报名、超员派位、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到民办学校就读学生必须符合就读条件,遵循自愿原则,不得跨区域招生。

(二)超员派位原则。城区公、民办学校,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报名学生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二、招生政策

(一)城区初中招生学校:常宁一中初中部(寄宿制)、常宁二中初中部(寄宿制)、常宁七中、常宁八中、合江中学、培元中学、兰江中学、泉峰中学、湘南实验中学、明珠学校、尚宇学校、卓立学校、润东学校、东方学校、源江学校。

(二)城区初中招生对象:

1具有市城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市城区户籍或城区房产外地回常宁就读初一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非城区小学毕业生);

3曲潭办乌联完小毕业的学生;板桥新桥小学毕业的学生;

4桐黄完小、塘湾小学毕业的学生;

5兰江中学除兰江乡毕业生外,可在全市城区范围内招生;

6东方学校、源江学校按原招生范围招生;

7所有城区民办初中学校必须在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内招生及补录,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及补录。

(三)具备招生对象“2”的报名手续办理要求

未在城区小学就读具有市城区户籍或城区房产的外地回常宁的小学毕业生及未在城区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城区就读初中,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生家长携带下列相应所规定的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统一的招生录取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将相应证件拍照上传到平台)。

1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宁市城区户口簿、身份证及常宁市城区不动产(房产)证;

2务工证明: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本市城区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本市城区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一年的证明(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正常缴费状态);个体经营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营业状态)。

(四)其他特殊群体招生政策

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规定。具有本市城区户籍,能够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城区公办学校不得拒收。

2在衡服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湖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2〕1号)执行。

3衡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衡人才办通〔2019〕6号)执行。

4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入学。按照(教民厅〔2022〕1号)执行。

三、招生方式

(一)城区学校分类

1公办学校:常宁一中初中部(寄宿制)、常宁二中初中部(寄宿制)、合江中学、培元中学、常宁七中、常宁八中、兰江中学。

2民办学校:湘南实验中学、泉峰中学、明珠学校、尚宇学校、卓立学校、润东学校、东方学校、源江学校。

(二)城区公办初中招生片区划分

1. 常宁七中招生范围:宜阳小学、宜城小学、东北完小、嵩塘完小、东湖完小、乌联完小、夏联完小、西江完小(含大立小学)、桐黄完小、塘湾完小毕业的学生。

2. 常宁八中招生范围:双蹲小学、泉峰小学、莲花小学、东塔小学、培元小学、桃江完小、虎溪小学、学墙完小、曲市小学、进修附小、板桥新桥小学毕业的学生。

3. 兰江中学招生范围:兰江乡各小学毕业生;莲花小学、虎溪小学、东塔小学毕业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常宁八中或兰江中学;

4. 特殊情况说明:

①明珠学校、尚宇学校、卓立学校、东方学校、源江学校毕业的小六学生按照招生范围和条件,根据学生志愿划入其他公办初中。

②桐黄完小、塘湾完小、曲潭办乌联完小毕业的学生可选择到常宁七中或曲潭学校就读。

③符合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到城区中学就读的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到城区相应学校就读。

(三)城区公、民办初中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

1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可填报四个志愿。第一志愿在未划招生范围的“常宁一中初中部(寄宿制)、常宁二中初中部(寄宿制)”两所公办初中任选一所;第二志愿在未划招生范围的“合江中学、培元中学”两所公办初中任选一所;第三志愿可在城区民办初中学校中任选一所。第四志愿在划片区域学校“常宁七中、常宁八中、兰江中学”中填报一所。录取时按一志愿、二志愿、三志愿先后顺序“计划到校、自愿报名、超员摇号、免试入学”的方式录取,如果前三个志愿都未录取,即由招生平台按第四志愿录取。

根据本人意愿也可放弃填报一、二、三志愿,或只填一个志愿,如果一、二、三志愿都未报或只报一个志愿未录取,即由招生平台按第四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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